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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工委宣传部含盖特区新闻内外宣传、新闻记者接待、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理论学习、爱国主义教育、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等工作职能,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制定理论教学规划、教学大纲,培训基层理论骨干。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规划、部署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对特区广播电视中心实施指导与协调;配合特区完善电视广播网络建设;抓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
3、负责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全区系列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和各行业争先创优活动。
4、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全区思想政治工作、配合特区工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政治思想教育;开展国防教育及对台宣传。
5、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质化任务分解和下达,定期考核评审全区精神文明责任制。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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