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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事
务 局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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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社会事务局含盖文化、教育、科技、卫生、计划生育、体育、药品监督,卫生监督、疾病控制等工作职能,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特区的重大政策在计划生育、科教文卫体系统的贯彻落实。
2、研究制定特区科技、教育、体育、卫生、计划生育中长期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抓好义务教育、扫盲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全区人民的文化素质。
4、负责全区的文化艺术、电影普及工作。及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5、负责特区以武术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活动的组织及辖区内的武术馆(校)的管理工作。
6、承办特区各类武术赛事,扩大武当武术的对外交流。
7、负责全区卫生医疗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医疗发展水平;负责全区药品监督管理及卫生监督工作,搞好特区疾病控制,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8、组织制定申报人口计划;搜集、整理、上报、保管各种计划生育表、卡、册;查访生育、节育管理;按时做好各类报表。
9、负责生育证的发放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计划外生育费的征收。
10、负责计生服务站的管理、节育手术的管理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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