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国家税务局是主管特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十堰市税务局垂直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国家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上级局及特区下达的税收计划,对本地区国税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和资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一、承办十堰市国税局和特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国家税务局
2004 年 9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