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结、动员全区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负责指导全区妇联基层组织、各类团体会员组织和行业妇女联谊组织的建设,做好女干部培养、推荐、选拔工作;负责对全区妇女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和“四有”、“四自”以及计划生育、民主法制等宣传教育。
三、组织、动员全区妇女开展“双学双化”、“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帮助妇女提高科技文化素质。
四、负责了解妇女权益方面的呼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导和推动基层妇委会信访、维权工作。
五、负责协调全区儿童工作,推动有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的研究,承担特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完成特区工委、管委会及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